为确保计费透明、核算精准,本服务采用“要素叠加”计费模式,客户可根据实际需求自主选择服务要素,按“基础价格+附加价格”累加计算总费用。
一、核心计费逻辑:要素叠加,按需组合
以服务涉及的核心要素为定价基础,各要素类别相互独立、可自由组合。客户选定要素后,将各类要素价格累加,即为最终服务总费用,无隐藏收费项。
二、要素类别划分及定价规则
1. 人员层级要素(基础价格)
按行政层级划分,每一层级对应固定基础价格,仅按所选层级单一计价。
示例:县处级正职、县处级副职等。
2. 四类附加要素(与基础价格叠加)
(1)任职单位要素
按所属单位类型划分,对应固定附加价格。
示例:省局、市局、国有大型商业银行总行等。
(2)职务类型要素
按担任职务划分,对应固定附加价格。
示例:独立董事、总行副行长、董事等。
(3)权限范围要素
按人员权限划分,对应固定附加价格。
示例:实际决策人、分管负责人等。
(4)人员状态要素
按在职情况划分,对应固定附加价格。
示例:在任人员、离任人员。
3. 服务场景要素(与上述价格叠加)
按具体服务场景划分,每一场景对应固定附加价格,多选则多叠加。
示例:线上交流、线下活动、站台出席、背书、斡旋、公开媒体报道、项目推进等。
三、总费用计算步骤
1. 确定基础价格:根据所选“人员层级要素”锁定基础费用;
2. 叠加四类附加价格:累加“任职单位+职务类型+权限范围+人员状态”四类要素的附加费用;
3. 叠加场景附加价格:累加所选“服务场景要素”的附加费用;
4. 得出总费用:上述三步费用累加结果即为最终服务总费用。
举例:
总费用=县处级副职基础价格+省局附加价格+董事职务附加价格+分管负责人附加价格+在任人员附加价格+站台出席附加价格。
四、其他说明
1. 各类要素价格均为市场中等偏低水平,可根据服务数量、合作周期协商调整;
2. 同一要素类别下若重复选择不同子项,按“就高不就低”原则计价,不重复叠加;
3. 多场景需求需分别计算场景附加价格后叠加。


